文章详情

2024赣州会昌县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30人

02-21     浏览量:28

会昌县公开招聘(补录)留置看护队员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加强我县留置看护队伍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加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市纪字〔2018〕7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市纪字〔2022〕70号)有关要求,会昌县监察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补录)留置看护队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补录)留置看护队员30名(男性25名、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1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政审等所有环节);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及有训犬、无人机操作专业特长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5、具有摩托车驾驶证(硬性条件);

6、身心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患,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视力正常,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已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且身高1.75米以上者优先录取),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体育院校毕业生、文字材料写作功底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优先录用,并可适当放宽身高、学历、年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事业单位或从事过辅警被辞退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酒驾记录的;

9、因工作特殊性,在外执勤时间长,怀孕及在哺乳期或家中孩子小且多的女性;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要求:报名应聘者需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和信函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19日(每天08:30-12:00 14:30-17:30,节假日照常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会昌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三楼办公室(文武坝镇月亮湾新区商会大厦县档案局后面院内)。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提交报名表和以下材料: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摩托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有专业特长的,可提交有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④本人近期征信报告。

4、报名咨询电话

蓝-13763984253华-15007068252曾-15270918296

赖-15387850635

(二)笔试与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组织笔试、面试,笔试主要内容时事政治、基本法律常识、道德准则、写作能力等方面;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正常的反应能力、基本的表达能力和基本生活常识等。

(三)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男性测试俯卧撑、引体向上(男)、100米跑、1000米跑,女性测试立定跳远、仰卧起坐、100米跑、1000米跑。

(四)体检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面试、体能测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要求,体检费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五)考察考察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录用要求。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结果综合排名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薪资待遇和后续管理

(一)试用期1个月内享受基本工资2200元,试用期间不缴纳养老保险等五险及住房公积金,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他待遇。

(二)录用后待遇标准不低于4000元/月(含绩效、健康体检、生日福利、单位和个人社保缴纳),参加看护执勤期间待遇标准不低于6000元/月(含绩效、看护工作补贴、单位和个人社保缴纳);半年内不得离职,否则按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三)留置看护队员参照公安机关辅警体制进行管理考核,日常由会昌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统一管理考核,培训教育由会昌县监察委员会与会昌县公安局共同负责。抽调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抽调人员与原工作岗位脱钩,专职承担留置看护任务,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使用,直接对监察机关负责,由监察机关管理。本公告由会昌县监察委员会和会昌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会昌县公安局(纪委留置看护队员)人员信息采集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