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2024赣州赣县区招聘留置看护队员20人

02-21     浏览量:29

为适应新形势下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加强我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加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市纪字〔2018〕7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市纪字〔2022〕70号)有关要求,鉴于目前人员配备及工作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补录留置看护队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留置看护队员20名(男性)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政审等所有环节);

4.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5.身心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患,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视力正常,身高不低于1.70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事业单位或从事辅警被辞退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赣县区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办公室(赣县区梅林镇狮子岩大道)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提交报名表和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专业特长的,可提交有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正常的反应能力、基本的表达能力和基本生活常识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立定跳远、50米短跑、1000米跑三项。

(四)体检

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面试、体能测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要求,体检费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五)考察

考察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录用要求。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结果综合排名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薪资待遇和后续管理

(1)试用期2个月内享受基本工资2600元,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看护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他待遇。

(2)试用期合格后,留置看护队员按照每人每月底薪3400元工资待遇予以保障(含三险),加班补助另算,入职满一年购买住房公积金并实行工资增长机制。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由监察机关另行发放补助。

(3)留置看护队员参照公安机关辅警体制进行管理考核,日常由赣县区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统一管理考核,培训教育由赣州市赣县区监察委员会与赣县区公安局共同负责。抽调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抽调人员与原工作岗位脱钩,专职承担留置看护任务,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使用,直接对监察机关负责,由监察机关管理。

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赣州市赣县区监察委员会和赣县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区监委:0797-4567516、18178991329(王)

区公安局:0797-4608110、13807970794(赵)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