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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入闱人员名单

07-29     浏览量:24

赣州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招聘公告规定,在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40÷面试总分)。

例如: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4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240×(60÷300)+80×(40÷100)=80分。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现将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1077人(详见附件)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组织体检及体检标准

体检由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委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必要时对报考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根据不同等级医院收费标准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二、入闱考生的体检时间及有关事项

体检时间由当地人社、卫健部门另行通知,请入闱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三、考察时间及有关事项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考察工作原则上应在2023年8月15日前完成。

附件:赣州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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